红土地上的讨薪寒冬
—— 甘肃省合水县重点项目欠薪事件调研报告
稿 源:事件主体内容来自网络公开报道及民工反馈
观 点:综合媒体评论、法律专家解读与网民热议
照 片:源自网络公开素材
核心摘要:本报告聚焦甘肃省合水县太白生态康养服务接待中心项目拖欠 144 名农民工 369 万余元工资事件,通过梳理事件脉络、剖析监管漏洞、解读政策法规、借鉴先进经验,提出系统性解决方案,旨在推动欠薪问题妥善解决,为地方治理欠薪、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参考。
一、核心事件回溯:重点项目背后的血汗钱困境
2023 年 8 月,承载着百余名川陕农民工美好生活憧憬的务工队伍,奔赴浸润红色记忆的甘肃合水县,投身省市级重点招商项目 —— 太白生态康养服务接待中心建设。该项目作为 2023 年甘肃省第 29 届兰洽会重点签约项目、庆阳市招商引资核心项目,同时也是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配套融资项目,总投资达 1.66 亿元,规划地上建筑面积 20410 平方米,项目初衷是填补太白镇综合接待能力空白,为当地康养旅游产业发展奠定基础。

农民工群体主要来自四川、甘肃等地农村,他们带着 “政府背书项目必无欠薪” 的朴素认知,在工地上顶烈日、冒严寒,历时 15 个月完成钢筋制作、混凝土浇筑、外架搭设、木工、水电安装、二次结构等核心工程。2024 年 11 月,项目主体顺利封顶,正当农民工们期盼领取薪资与家人团聚时,等来的却是建设单位 “工资暂缓支付” 的冰冷答复。
经统计,此次欠薪涉及 6 个施工班组共 144 名劳动者,拖欠工资总额达 3690766 元:钢筋班组 36 人被欠 1033000 元,外架班组 8 人被欠 336000 元,混凝土班组 7 人被欠 288000 元,木工班组 37 人被欠 1303761 元,水电班组 12 人被欠 473685 元,二次结构班组 44 人被欠 256320 元。
“上有年迈父母要赡养,下有求学子女要抚育,全家生计全靠这点工资”,民工代表李世成的哭诉道出了群体的共同困境。施工期间,企业仅支付少量基本生活费,承诺停工后一次性结清尾款,但项目封顶后,农民工多次向劳务负责人任旭程、建设单位甘肃科进子午岭生态农业旅游有限公司(下称 “科进公司”)讨要薪资,均遭推诿拖延。
2025 年 9 月,在多次讨薪无果、生活陷入困境的情况下,144 名农民工共同向合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起劳动仲裁。仲裁院审理查明,科进公司作为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甘肃九辉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实际负责人曹镇河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组织施工,后又将劳务项目分包给陕西章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于科进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向分包单位足额拨付工程款和劳务费,最终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的明确规定,仲裁院依法作出裁决,判令科进公司支付拖欠的全部 369 万余元工资。然而,截至 2026 年 3 月 19 日,仲裁裁决已生效数月,农民工仍未拿到分文血汗钱。
二、监管迷局:违规项目为何能 “一路绿灯”?
(一)项目违规事实清晰,涉嫌多重违法
合水县太白生态康养项目的违规操作并非个例,而是暴露出地方招商与监管环节的系统性漏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该项目总投资超 1.6 亿元,远超 “限额以下小型工程” 标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属于典型的违法施工行为。
同时,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 科进公司作为建设单位,在项目未取得合法施工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发包,且未履行工程款支付监管义务,已涉嫌双重违法。更值得关注的是,该项目作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配套融资项目,本应严格遵守资金使用与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却出现如此严重的违规操作,令人费解。
(二)监管部门履职缺位,法定职责落空
合水县住建局作为工程建设领域的主管部门,肩负着 “监督重大工业项目建设的资金、工程和质量管理” 的法定职责,却对该项目近一年半的违法施工行为视而不见,未采取任何制止或处罚措施,导致违规行为持续蔓延。这种监管缺位并非偶然,而是与当地招商引资中 “重数量、轻质量”“重签约、轻监管” 的粗放模式密切相关。
据合水县 2024 年招商引资实施方案显示,当地明确提出 “建立项目准入预审机制”“规范合同合法合规性审查”“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 等要求,但在太白康养项目中,这些制度设计均沦为 “纸面文章”。农民工坦言:“我们来这里做工,正是看中它是政府招商来的项目,冲着合水县县委、县政府这块金字招牌才来的,没想到政府背书的项目不仅违规施工,还拖欠工资。” 这种监管失灵,正是部分地方 “三拍一踢” 乱象的缩影 —— 招商时脱离实际 “拍脑袋” 决策,洽谈时抛开能力 “拍胸脯” 承诺,项目落地后罔顾责任 “拍屁股” 走人,遇到问题时部门之间相互 “踢皮球”,最终将风险与损失转嫁给弱势群体。
(三)信用监管机制失灵,惩戒措施缺位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用人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对有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单位,应向社会公布,必要时公开曝光;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应将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
但合水县 2025 年 12 月公示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结果显示,30 家参评企业仅 3 家获评 C 级(失信单位),涉事的科进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均未被列入失信名单,也未受到任何联合惩戒措施。这种信用监管的 “宽松软”,使得违规企业毫无敬畏之心,恶意欠薪行为肆无忌惮,进一步加剧了农民工的维权难度。
三、政策与现实的鸿沟:治理欠薪的 “纸面成效”
(一)国家层面政策保障体系健全
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农民工欠薪问题,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政策保障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要求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国务院总理李强明确部署 “依法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行为,用心用情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的通知》,在全国工会系统开展专项行动,做好被欠薪农民工帮扶救助工作。

在法律法规层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作为专门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行政法规,从工资支付形式、支付周期、专用账户管理、保证金制度、失信惩戒等方面作出全面规定,为农民工维权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该条例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或者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限制其新建项目,并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国家信用信息系统进行公示。” 第六十一条同时规定:“对于建设资金不到位、违法违规开工建设的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依法对建设单位进行处罚;对建设单位负责人依法依规给予处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由有关机关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这些规定为治理欠薪提供了明确的执法依据和惩戒标准。
(二)地方治理姿态与实际成效严重脱节
合水县在治理欠薪问题上同样摆出了积极姿态:2025 年 12 月,县委常委、副县长陶兴富主持召开全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暨治理欠薪冬季行动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理欠薪工作的重要论述及相关会议精神;2026 年 1 月开展集中接访活动,副县长孟永刚要求 “及时化解欠薪风险,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县人社局数据显示,2025 年全县累计查处欠薪案件 59 件,为 210 名劳动者追讨劳动报酬 223 万元;当地还搭建了 “农民工讨薪” 信息化监管平台,开通维权热线,看似构建了完整的维权体系。
但这些 “纸面成效” 未能真正惠及太白康养项目的农民工。2026 年 2 月,农民工在求助媒体后向合水县政府办公室反映情况,工作人员以 “主管领导陶兴富县长去兰州” 为由拖延,提供的联系方式为政府办公室座机,而非具体负责同志的办公电话,农民工直言 “这是他们惯用的‘躲猫猫’伎俩”。几经周折联系上相关工作人员后,对方仅表示 “会督促人社局、法院推动此事”,未给出任何具体时间表或解决方案。
项目实际负责人曹镇河更是多次 “画大饼”,电话中谎称 “正在福建筹资,资金一两天就到位,马上解决民工欠款”,但始终未见实际行动。县人社局回应 “案件已进入法院执行程序”,县法院表示 “正在按流程办理”,太白镇则称 “曹镇河在四处找钱”,各部门相互推诿,形成 “踢皮球” 闭环。截至 2026 年 3 月 19 日,40 余天时间里,农民工的欠薪问题仍无任何实质性进展,春节前的各项承诺均沦为彻头彻尾的 “忽悠”。这种 “只表态不行动、只开会不落实” 的治理模式,不仅寒了农民工的心,更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四、先进案例借鉴:多地治理欠薪的成功实践
合水县的欠薪治理困境,并非无解之题。近年来,全国多地结合实际探索出一系列治理欠薪的有效做法,为合水县提供了宝贵借鉴。
(一)浙江宁波:“智慧监管 + 信用惩戒” 闭环治理
宁波市构建了农民工工资支付 “智慧监管平台”,要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必须纳入平台管理,实现农民工实名制登记、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拨付、工资代发等全流程信息化监管。平台设置自动预警功能,当项目出现工资专用账户资金不足、工资发放延迟等情况时,自动向人社、住建等部门发送预警信息,相关部门需在规定时限内介入处置。
在信用惩戒方面,宁波市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对恶意欠薪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不仅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还在全市范围内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取消税收优惠、不予发放融资贷款等。2025 年,宁波市通过该模式累计为 3200 余名农民工追回欠薪 4.8 亿元,恶意欠薪案件同比下降 67%。其成功经验在于将 “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惩戒” 有机结合,实现了欠薪问题的源头治理。
(二)广东深圳:“快立快审快执” 司法保障机制
深圳市针对农民工欠薪案件特点,建立了 “快立、快审、快执” 绿色通道。法院对农民工欠薪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简化诉讼程序,缩短审理周期,一般案件在 30 日内即可审结并进入执行程序。同时,深圳市法院与人社、住建、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提前介入重大欠薪隐患项目,对企业资产进行预查封,防止企业转移财产逃避支付义务。
2025 年冬季,深圳市某重点工程项目出现欠薪问题,涉及农民工 200 余人,欠薪金额 800 余万元。深圳市人社部门接到投诉后,立即启动联动机制,法院同步对项目建设单位资产进行查封,仅用 15 天即完成案件审理,30 日内将全部欠薪足额发放到农民工手中。这种 “司法 + 行政” 联动的快速处置机制,有效破解了欠薪案件 “审理慢、执行难” 的问题。
(三)四川成都:“工程款支付担保 + 工资保证金” 双重保障
成都市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 “工程款支付担保 + 工资保证金” 制度,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必须提供足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同时按工程总造价的 3% 缴纳工资保证金,存入指定银行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实行 “专款专用”,仅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不得挪作他用。
当项目出现欠薪问题时,人社部门可直接从工资保证金中划拨资金支付农民工工资,再向建设单位追偿。2025 年,成都市某房地产项目因资金链断裂导致欠薪,涉及农民工 150 余人,人社部门及时启用工资保证金,3 日内即足额发放全部欠薪 2300 余万元,有效保障了农民工权益。这种 “事前担保、事中保障、事后追偿” 的机制,从资金层面为农民工工资支付提供了双重保障,有效防范了欠薪风险。
五、民生拷问与根源剖析:谁来守护农民工的 “血汗钱”?
(一)欠薪问题的多重危害
144 名农民工的欠薪困境,绝非单纯的劳资纠纷,而是关乎民生底线、营商环境与政府公信力的重大社会问题。农民工背井离乡、辛勤劳作,他们的工资是家庭生活的唯一来源,拖欠工资无疑是断其生计、寒其人心。部分农民工因长期拿不到工资,无法赡养年迈父母、支付子女学费,甚至面临生活困难。
从营商环境角度看,合水县招商引资方案中承诺 “人人都是招商主体、处处都是招商环境”,但当重点项目沦为欠薪重灾区,政府承诺的 “优质服务”“高效落地” 便成了空头支票。正如民工代表龙某所言:“这样的招商引资,其实就是割韭菜 —— 开发商玩空手道,政府监管缺位,最后受伤的都是农民工。” 这种乱象不仅会让潜在投资者望而却步,也会损害合水县的区域形象,影响长远发展。
从政府公信力角度看,农民工之所以选择参与该项目建设,核心是信任政府招商项目的合规性与可靠性。但合水县政府未能履行监管职责,导致违规项目长期存在,欠薪问题久拖不决,严重透支了政府公信力。民工代表李世成气愤地说:“我们冲着政府的金字招牌来干活,没想到堂堂一级县政府说了的话也不算数!” 这种信任危机如果不能及时化解,将影响政府与群众的关系。
(二)问题根源深度剖析
招商导向存在偏差:部分地方政府将招商引资数量作为核心考核指标,片面追求项目签约额与开工率,忽视了项目的合规性、资金实力与履约能力审查,导致 “带病项目” 顺利落地,为后续欠薪问题埋下隐患。
监管机制存在漏洞:工程建设领域涉及住建、人社、发改、财政等多个部门,但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同监管机制,存在 “各自为政、权责交叉” 现象,导致违规施工行为难以被及时发现和制止。
政策执行存在梗阻:虽然国家层面出台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但在基层执行过程中,存在 “打折扣、搞变通” 现象,失信惩戒、责任追究等刚性措施未能真正落实,导致企业违法成本过低。
维权渠道存在壁垒:农民工群体普遍缺乏法律知识和维权能力,维权过程中面临 “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 等问题,而部分地方政府未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和维权指引,进一步加剧了维权难度。
六、对策建议:破除 “三拍一踢”,守护民生底线
根治欠薪问题,不能只停留在会议部署和数据统计,更需穿透式监管与闭环式落实。结合合水县实际情况,借鉴先进地区成功经验,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立即行动,妥善解决当前欠薪问题
强化司法执行力度:合水县法院应加快太白康养项目欠薪案件的执行进程,对科进公司及项目实际负责人曹镇河的资产进行全面排查,采取查封、冻结、拍卖等强制措施,确保仲裁裁决落地见效。同时,可参照深圳 “快执” 模式,建立欠薪案件执行绿色通道,缩短执行周期,力争在 1 个月内将拖欠工资足额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启动应急垫付机制: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由合水县政府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再向科进公司追偿。这不仅能解农民工燃眉之急,也体现了政府对民生问题的重视,有助于修复政府公信力。
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立即将科进公司、项目实际负责人曹镇河及相关关联企业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大幅提高其违法成本。
(二)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治理机制
重构招商引资逻辑:摒弃 “重数量、轻质量” 的粗放招商模式,建立 “合规性优先、可持续发展” 的招商考核体系,将企业劳动保障合规记录、资金实力、履约能力等纳入项目准入预审指标,从源头防范欠薪风险。同时,严格履行招商承诺,杜绝 “拍胸脯” 式虚假承诺。

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建立住建、人社、发改、财政、法院等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 “全生命周期” 监管。住建部门负责严查违法施工行为,人社部门负责监督工资支付情况,发改部门负责审核项目资金来源,财政部门负责监管政府配套资金使用,形成监管合力。
完善信用监管体系: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对欠薪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对严重欠薪企业,不仅要向社会公开曝光,还要依法采取市场禁入、信用降级等惩戒措施,实现 “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畅通维权服务渠道:依托 “农民工讨薪” 信息化监管平台,建立农民工维权 “一站式” 服务中心,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投诉受理、案件督办等全流程服务。同时,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宣传培训,提高其维权意识和能力。
(三)压实责任,严肃追责问责
追究监管失职责任: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对合水县住建局、劳动人事局等相关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启动问责程序,依法依规给予处分,形成有力震慑。
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所有政府招商项目开展 “回头看”,重点排查违规施工、欠薪等问题,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因招商审核不严、后续监管缺位导致欠薪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公开通报问责结果:将问责结果向社会公开通报,不仅能体现政府治理欠薪的决心,也能起到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各级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七、结语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369 万欠薪的背后,是 144 个家庭的生计期盼,是地方政府公信力的重要考验。甘肃省合水县作为浸润红色记忆的土地,本应传承 “以人民为中心” 的发展理念,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但太白生态康养项目欠薪事件的发生,暴露出当地在招商监管、政策执行、民生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根治欠薪问题,既是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希望合水县政府能以此次事件为契机,深刻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切实破除 “三拍一踢” 乱象,借鉴先进地区成功经验,用实打实的行动为农民工追回血汗钱。同时,以点带面,重构招商监管体系、健全欠薪治理机制、压实各级责任,让红色土地上的营商环境真正经得起民生拷问、经得起历史检验。
我们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跟踪报道欠薪问题解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