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时吹得天花乱坠 落地后坑的头破血流
——农民企业家李宗本在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投资遭遇烦心事
日前,我们接到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柳树圈(音)镇柳东村李宗本的投诉,反映他被镇政府以招商引资的名义,“骗”回家乡投资,至今血本无归的悲惨遭遇。
据他讲,自2000年开始,带领乡邻外出闯市场,搞基建强夯工程,取得了一定业绩。2020年开始,听从镇政府召唤,回乡投资兴业,开办了农文旅公司和农业合作社。以下,是他自己的切身感受和不幸遭遇:
情系家乡热土,回镇投资创业。2022年春,我从村干部那里得知,附近好多鱼塘荒废、土地闲置了六七年,群众意见很大。同时,国家也积极鼓励个人投资,并且还有补贴。时任镇党委书记李树平、镇长鲁鑫、副镇长高晓兵通过关系找到我,让我投资搞荒废池塘治理,实现退养还田。并明确对我说:“镇里、村里都没钱,治理、开发的费用你先垫上。等以后上级的补贴和奖励来了都给你!”高晓兵还代表镇里给我发了个《投资意向书》,主要内容是让我对镇里四个村成方连片的废弃鱼塘和荒地进行治理开发,约2300多亩。并说,将来上面来了钱(国家补贴),都给我。不过,这是政府工程,还得招标。
2022年8月22号,该工程在丰南区招标办进行,就我一人报名,流标了。第二天,高晓兵通知我到镇政府,让我组织设备进场干活,我说合同没签,不能干。又隔了一天,高晓兵又让我到镇政府。鲁鑫、高晓兵说:“你们先按镇里的投资意向书内容干着。等招标后再签合同。到时候上面发的补贴全给你们。只要能把荒废的坑塘平整出来就可以。”我说:“合同不签,我不能干。万一到时补贴你们不给,我找谁去?”高晓兵说:“我们是镇政府,干的是共产党的活,又不是给我自己干的!咋能说了不算?工程是你们投的资,补贴不给你们,给谁?!”说这话时,鲁鑫和镇政府的其他3个人,以及我的工人代表李瑞雪、王东、杨彪共8个人在场。
在镇领导的再三保证下,我们就组织大型勾机、推土机、水泵等七十多台器械进场,排水、修路、施工,开展坑塘平整和荒废地治理。
干了一个多月后,镇里组织第二次投标。我以高于市场价(600元/亩)的租地价格(800元/亩)中标(其实也没人报名,是镇政府让我找了另外2家陪标的)。我当时说,这价格定的太高,我不能做。高晓兵说:“招标这样定,到时镇里一亩地再退给你200元。”
迫不得已,签下违心合同。2022年9月26日,高晓兵通知我带着李瑞雪、王东、杨彪到镇政府签合同。因合同内容和高晓兵先前发给我的投资意向书不符,除了承包年限由30年改为5年外,最主要的是他们强加了一条:“上级拨付的各类资金归甲方(镇政府)”。
我们坚决不同意!高晓兵当时说:“现有合同中没有的内容,以后还可以补充。合同里说不给你们补贴,是为了挡挡外人的眼,怕别人眼红。到时补贴钱来了,肯定会给你们。镇政府没投钱,能要这个钱?!你们就放心吧!” 我们还是不敢答应。
高晓兵见状,接着又说:“如果你们不签,那之前你们干的活儿,镇政府也没有钱给你们。你们看着办吧!”
我当时傻了眼,不签,我们花进去的很多钱就打了水漂。没办法,2022年10月9日,我在痛苦中挣扎了半月后,被迫违心地签订了那份不平等的合同——《“阡陌里”农旅综合体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内容包括:镇政府将租赁的陡河东侧柳东、柳北、柳前、韩家圈村退养鱼池约2378亩转租给我,进行土地复耕及建设“阡陌里”农旅综合体项目。
退养还田后的蟹稻间作稻田
协议第15条规定:“租赁期内,鱼池退养和土地复耕上级拨付的各类资金归甲方(镇政府)”
这是明显的霸王条款,是不平等合同,我的几个伙计都不同意。尽管如此,我还是相信镇政府不会坑害老百姓,会将上级的补贴给我们的。于是,我们陆续投资一千余万元,对2378余亩废弃鱼塘和荒地进行了治理和开发。
镇领导捞取政绩,投资者回本无望。谁投资,谁受益。怎么能让企业无偿投资,镇政府坐收渔利呢?!我是个农民,没上过几天学,不懂法。可作为堂堂一级人民政府的官员,不能说不懂法吧!怎么忍心逼着一个辖区百姓签下违背良心、背离道德、违反法律的协议呢?!除非是政府故意给我们这帮老实巴交的庄稼汉设套儿。
果此,那柳树圈镇的领导也太不地道了吧!他们的党性何在?良心何在!
更何况,我回乡创业之初,镇政府为了捞取政绩,还让我专门在北京注册了一家公司(北京屿源科技有限公司)。他们对上汇报说,是镇里从北京招商引资的项目。
这下可好,我投了资,镇里有了政绩,退养还田1519亩。原镇党委书记李树平到区里当了审计局长,镇长鲁鑫提成了书记。他们升了官儿,我却亏了很多钱。这,公理何在?!
区政府出台政策,补贴应给实施主体。根据国家、省市支持退养还田、土地复耕的奖励政策,丰南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鼓励社会投资新增耕地奖补办法(试行)》(丰政办【2023】33号)的通知,坑塘综合治理项目,纳入新增耕地核定并入库的,按新增耕地40000元/亩标准对项目所在乡镇给予奖补。项目所在乡镇根据相关规定,向实施主体拨付奖补资金。
镇政府强行做主在李宗本的稻田里插了颗 “钉子”
资金拨付方式为两部分。一是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新增耕地通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实、省自然资源厅复核、自然资源部审核入库,由项目所属地乡镇向区政府申请拨付奖补资金50%。二是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或挂钩使用纳入一般耕地管理后拨付剩余50%。
经组织验收,柳树圈镇政府印发了《关于“阡陌里”体验项目新增耕地验收批复》(丰柳政字〔2022〕4号)文件,确定了“阡陌里”项目新增耕地101.3077公顷,约合1519.6亩。
按照丰南区相关文件精神,我总共可领补助几千万元。据说,仅我整理出的1519亩耕地指标,丰南区就卖了几个亿。区里、镇里领导升官的升官,发财的发财,却把我这个小老百姓坑的家破人亡!
补助不给还不算,想尽办法坑害咱。一是300万元的保证金没能退还。镇政府(甲方)与我(乙方)签订的协议书显示,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土地复耕及项目履约保证金500万元。乙方按时完成土地复耕,经镇政府2022年12月验收合格。甲方却只退还200万元,剩余300万元保证金却至今未退。
二是林木处置僵局致使亩产锐减。协议约定,项目范围内原村委会(土地所有权人)对外发包的水面及树木,合同继续履行至期满并保证其正常经营管理。项目内的树木合同早已逾期4年,承包者不仅不砍伐,反而重新栽植新树苗。我多次给镇里反映无果。上千棵大树形成的阴影,直接影响了水稻的产量。正常亩产1500余斤,被树木遮挡的亩产只有400斤。
三是土地租赁费畸高。该项目相邻村稻田承包费普遍是600元/亩/年。如果是废弃鱼塘和荒地的话,乡村还免收5年的租金。而我不仅没被免租金,反而出了800元/亩/年的承包费。镇领导当时口头承诺,多出的200元以后会退,至今没退。
在每个优鑫项目内的池子中发现有10-20条做培育的种鱼
四是行政干预频发。早已规划好的“阡陌里”文旅项目施工,却频频受阻,不能正常推进。镇政府原本答应的“大力支持、全力配合”,却变成了实际中的叫停观光塔装饰、阻拦游客中心桩基施工等。2023年10月1日举办丰收节时,我们景区游人如织,非常热闹。镇政府却以安全隐患为由,让派出所前来制止。并强令我们下架了广告宣传,关闭了卖票平台,给我造成了巨额损失。
五是在“文旅区”插钉子。2024年3月7日,在我不知情、更不愿意的情况下,镇政府擅自在我的项目用地范围内划出120亩地,给唐山优鑫现代渔业产业园办理了实施用地备案证明(土地使用年限2023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用于建设“唐山优鑫现代渔业产业园”。此举,直接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我的请求是:
一、柳树圈镇党委、镇政府始乱终弃,单方面终止合同,无理阻挠破坏“阡陌里”农旅项目实施,给我造成了巨额损失。按经营30年来算,惊人的损失数额应及时赔付给我。
二、根据国家、省、市、区政府相关文件规定,退养还田的主体施工单位才有资格获得每亩4万元的补贴,而非镇政府。我已完成了已验收的1519亩和尚未验收的新增耕地500余亩,共计2000余亩。我只想拿回按国家政策应给的补贴。
三、柳树圈镇党委、镇政府是违反合同法,强行阻止我的农文旅项目实施的罪魁祸首,但其仍恬不知耻扣押我300万押金以及超收的承包费96万元,要求他们立即退还给我。
柳树圈镇政府违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实施意见〔中发2017(4)号、冀发2018(35号)〕精神,不作为,乱作为,给我以及我的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打击。恳请领导百忙中予以关注和帮助。
2025年9月22日
编后语: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一切违背国家法律,违背行政规定的合同,均为无效合同”。据此,1、柳树圈镇与李宗本签的合同内容不是李宗本真实意愿,违背了公民的意志,属无效合同;2、该合同违背了丰南区政府(丰政办【2023】33号)文件精神:坑塘综合治理项目,纳入新增耕地核定并入库的,按新增耕地40000元/亩标准对项目所在乡镇给予奖补。项目所在乡镇根据相关规定,向实施主体拨付奖补资金。
为此,柳树圈镇政府应纠正合同中违背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内容,依据国家产业政策,为李宗本颁发相关补贴。不要寒了百姓的心,也不要破坏了丰南区、唐山市的对外招商引资环境。
文中部分资料来源:
1、柳树圈镇与北京屿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的合同;
2、柳树圈镇政府《关于“阡陌里”体验项目新增耕地验收批复》(丰柳政字〔2022〕4号)文件;
3、丰南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鼓励社会投资新增耕地奖补办法(试行)》(丰政办【2023】33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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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无形疆域微博